长三角“朋友圈”再出手!全国首个跨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目录正式实施
2023年02月24日 点击: 75 次
长三角一体化的进程加快,“朋友圈”越来越紧密,机遇与挑战也随之而来。尤其是在招标采购方面,随着长三角率先实施全国首个跨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目录,对于业内人士来说,一个崭新蓬勃的广阔市场正在徐徐展开……
为形成有利于要素自由流动和高效配置的良好环境,近日,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执行委员会与上海市、苏州市、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主管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印发〈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2年版)〉的通知》,标志着全国首个跨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目录正式实施。
本次发布的《通知》明确了《交易目录》中对公共资源交易的定义,指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具有公有性、公益性的资源交易活动。交易目录将突出生态绿色和一体化合作,实行动态调整,目录内的交易事项目前可依托上海市、苏州市、嘉兴市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进行交易,遵循交易项目的属地监管原则,跨域交易可会同交易平台所在地监管部门联合监管。
具体来看,目录结合示范区特色和国家要求,对交易内容予以细化明确,共纳入8个交易品类,其中包括政府采购及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交易。在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收录了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水利水电工程、交通工程及能源工程等交易内容。
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目录(部分)
长三角一体化攥指成拳,加速形成区域协调发展新格局,给包括安徽在内的所属地区相关行业带来了蓬勃发展的新机遇。本次《交易目录》虽只在上海、苏州、嘉兴的示范区内实行,但根据《关于推动长江三角洲区域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发展的意见》给出的“时间表”,今年底就要取得实质性进展,因此很快便会推广至全长三角区域。
同时,长三角在其他方面也同样加快推进协同。就在本月16日,安徽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市场监管局联合出台《长三角地区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和从轻减轻处罚规定》,共同推进长三角地区市场监管领域包容审慎监管。
根据2022年3月国家发改委印发的《关于推动长江三角洲区域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发展的意见》,到2023年底,长三角区域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发展取得实质性进展,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互联互通进一步深化,交易信息、市场主体信息和专家资源实现区域内统一共享,参与跨省远程异地评标和CA数字证书互认的城市达20个以上,跨区域交易便利水平明显提高,制度性交易成本明显降低,政策协调和监管协同机制基本建立,信用监管、智慧监管落地见效,积累形成一批可复制推广的区域一体化发展典型经验。
到2025年,长三角区域一体化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基本形成,跨省远程异地评标常态化实施,CA数字证书实现全国互认,布局合理、分工明确、优势互补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更加健全,跨区域交易更加活跃,长三角区域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发展对其他地区的示范带动作用明显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