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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光跟踪仪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5年12月16日       点击:  2415  次


激光跟踪仪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激光跟踪仪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ZB202511108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1126

开标日期:2025年1216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南京赛宝计量技术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人民币壹佰贰拾玖万元1290000.00元)

供货及安装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完成全部供货及安装。

中标候选人名称:浙江谱麦科技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人民币壹佰叁拾万元1300000.00元)

供货及安装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完成全部供货及安装。

招标人名称:江淮前沿技术协同创新中心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望江西路900号中安创谷科技园

联系人:钱工

联系方式:13966671785

招标代理名称:鼎信数智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经开区翡翠路港澳广场A座17-20层

联系人:袁成

联系电话:0551-65860136-8605

公示期:20251216日至20251219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休息)内以书面形式向鼎信数智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异议,联系人:袁成,联系电话:0551-65860136-8605。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江淮前沿技术协同创新中心

鼎信数智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1216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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