毫米波放大转发组件(二次)询价公告
我部现委托“安徽鼎信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询价,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毫米波放大转发组件(二次)
二、项目编号:S3401000273001928
三、项目概况:控制价8万元,采取最低价评审方法。具体要求见下表。
序号 | 货物名称 | 技术要求 | 计量单位 | 数量 | 交货时间 | 验收地点 |
1 | 毫米波放大转发组件 | 1. 工作频率:33~37GHz; 2. 转发增益:30~60dB,增益可调,1dB步进; 3. 通道数量:4通道; 4. 天线波束宽度:60°; 5. 外形尺寸:直径≯180mm,长度≯800mm。 | 套 | 3 | 合同签订后60日内 | 安徽省合肥市 |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提供营业执照,需包含电子产品技术研究、研发设计等相关运营资质。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报价。企业股东之间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六)供应商诚信承诺。(报价时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1.报价人必须如实编写报价文件,对报价文件中提供的文件资料、图片影像、财务数据、资产情况及相应证明等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报价人在提供报价文件或现场核查时,如存在伪造文件资料,提供虚假图片影像、业绩合同、资料数据,造假和篡改财务数据及资产等情况,必须放弃报价资格并无条件接受相应处罚。
五、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一)发售时间:2021年9月14日至9月18日(08:00-11:30,14: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发售地点:安徽省合肥市。
(三)发售方式:投标人指定专人现场领取采购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投标人领取采购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的企业信用信息。
(四)采购文件售价:免费领取。
六、报价文件受理时间、地点、方式
(一)报价文件受理时间:2021年9月14日至9月18日(08:00-11:30,14:30-17:30)(北京时间)。
(二)提交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市。
(三)提交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htba.org.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八、询价人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教员
电 话:13866140032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
邮政编码:230031
九、投标人中标后,需支付“安徽鼎信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服务费。